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法律服务商备选库框架协议采购 | 项目编号 |
2025-LQJT-FW-014 |
招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采类型 |
服务 |
招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5-02-12 18:00:00 | 招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2-19 18:00:00 |
开标时间 | 2025-02-24 09:00:00 | 开标地点 | 招标采购人办公地点 |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法律服务商备选库框架协议采购,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框架协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范围:******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控股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包括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专项法律服务以及代理诉讼、仲裁等争端解决服务。
序号 |
服务项目 |
主要服务内容 |
1 |
常年法律顾问具体服务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变化,就服务企业日常经营、管理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负责为服务企业起草、修改、审查在业务活动中的合同文本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负责为服务企业的招标(采购)文件、制度等出具法律审核意见书。 4.完善服务企业人事管理制度以及用工制度。对服务企业的劳资纠纷解决提供法律建议。 5.应服务企业要求,就服务企业已经面临或者可能面临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 6.参与服务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参加服务企业公司内部决策会议,结合服务企业经营情况,及时为服务企业重大经济项目决策提供法律建议。 7.对服务企业的工作人员进行《公司法》、《劳动法》、《民法典》以及与服务企业业务相关等方面的法律培训。 8.应服务企业要求针对以往的诉讼案件处理,及时提出论证意见、处理方案等律师意见。 9.对服务企业承建项目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10.其它非诉讼类的相关法律事务。 |
2 |
专项法律事务服务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为服务企业重大投资项目报批出具法律意见书。 2.配合服务企业的经营进展,提供股权转让、增资减资、招标投标、收购、兼并、项目融资、清算注销、资产重组、改制上市等专项法律服务。 3.应服务企业要求对有关单位进行资信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4.代理服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办理工商、税务、海关、房管、商标、专利等登记、注册、转让和报批手续。 5.应服务企业要求,针对服务企业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对外重大争端参与商务谈判,并对谈判过程中涉及到的新的法律问题进行论证,适当调整谈判方案,并在谈判结束后,出具《法律风险提示》。 6.针对服务企业项目合同管理全过程提供咨询服务,出具法律文书。 7.应服务企业要求,对索赔管理提供专项法律咨询服务。 8.服务企业委托的其他专项法律事务。 |
3 |
代理诉讼、仲裁等争端解决服务 |
针对服务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诉讼或仲裁纠纷接受委托参加诉讼或者仲裁代理、行政复议、听证等活动。 |
2.2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需求 。
2.3 入围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起 24 个月
2.4 入围候选人数量:5-20家,合格候选人不足5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对入围候选人的项目数量及金额不作承诺,具体项目将通过谈判、竞价等方式在入围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及成交价。
3.1******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财务要求:******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和新晋升为一般纳税人以及小规模纳税人的可提供上年度纳税信用评级证书、当年度动态信用等级证明或截至投标日上月末的无欠税证明)。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2年2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代理过3项单个案件标的额10******法院或民商事仲裁委出具的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2月1日至公告发布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及本项目团队成员近三年(2022年2月1日至今)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败诉,没有被投诉记录,且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投标人************有限公司明确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5 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须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且执业机构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近三年(2022年2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代理过1项单个案件标的额5******法院或民商事仲裁委出具的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
团队成员不少于5名(不包含项目负责人),团队成员应累计擅长民商事业务(内容至少包含建设工程、劳动争议、投融资项目三种类型)和行政法律业务。(证明资料以工作简历和合同协议书为准******法院或民商事仲裁委出具的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
3.6 投标人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入围的,入围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或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 ******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在线申请下载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不设报名审核,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
******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
汇款说明:项目简称+标书费
注:本项目虽不设报名审核,但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将标书费通过投标人账户缴纳至以上账户中,开标前招标代理将进行核实。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未缴纳标书费或标书费的汇款说明未按要求填写导致无法辨识,开标时招标代理将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投标人还应将标书费缴纳凭证电子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中。
************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投标书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
******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6.1开标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1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集团电子商务平台(******:10201/showStock/index)上发布。
7.2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7.4 开标后,投标人可通过手机APP进行后续操作,安装及操作指南请登录******:10201/showStock/index在通知公告中查看(目前仅支持安卓系统)。
******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尚悦路1号
联 系 人:渠女士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许坦西街交科大厦2层
联 系 人:任先生
电 话: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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