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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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4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16.2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镇宁县2025年桂家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原“镇宁县2025年桂家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招标文件的第一章“招标公告”3.1条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条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相符,现澄清为:以第一章“招标公告”3.1条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为准。 ******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06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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