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办公室购置新能源公务用车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4-78
******办公室购置新能源公务用车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39,400.00元
最高限价:5394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办公室购置新能源公务用车项目,购置4门5座三厢车、油电混动,共计3台。预算与最高限价均为裸车价,不包含购置税、上牌、首年保险等。具体详见附件。
5.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交货。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保期:六年或十五万公里。
5.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5.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 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18082/bidopeninghall)(新港大道与赠之路口)四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恒信咨询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具体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中的服务招标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3.本项目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 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297号兴瑞汇金国际a区1号楼
联系人:王炜
联系方式: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孙国栋、王倩倩、袁芙蓉、李月晓、田亚亚
联系方式:0371-******、0371-******(转6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月晓、田亚亚
联系方式:0371-******、0371-******(转629)
******办公室购置新能源公务用车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4-78
******办公室购置新能源公务用车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39,400.00元
最高限价:5394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郑港财采公开-2024-7801 | ******办公室购置新能源公务用车项目 | 539400 | 5394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办公室购置新能源公务用车项目,购置4门5座三厢车、油电混动,共计3台。预算与最高限价均为裸车价,不包含购置税、上牌、首年保险等。具体详见附件。
5.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交货。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保期:六年或十五万公里。
5.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5.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 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18082/bidopeninghall)(新港大道与赠之路口)四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恒信咨询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具体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中的服务招标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3.本项目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 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297号兴瑞汇金国际a区1号楼
联系人:王炜
联系方式: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孙国栋、王倩倩、袁芙蓉、李月晓、田亚亚
联系方式:0371-******、0371-******(转6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月晓、田亚亚
联系方式:0371-******、0371-******(转629)